希望有更多网友关注此事。
★浦志强其人
他的维基词条
(经热心读者提醒:就在庭审的这几天,有疑是五毛的维基帐号破坏该词条的内容,后来已经恢复。)
他的 Twitter 帐号
(因为被捕,一年半前停止更新了):
★浦志强的言论摘录
(编程随想注:顺便摘录浦律师的一些言论。时间有限,只收集如下几条。欢迎大伙儿继续补充)
“没有共产党,为什么不行?”
我[脏话]哪儿知道为什么不行?!
除了瞒骗推拖斧头镰刀,这个党有[脏话]什么执政奥秘?
(2013年7月26日)
说中国是个法治国家,这是说中国已没法子治了;
说法律不是挡箭牌,是说甭管你谁,都别想拿它当挡箭牌,法律最靠不住。
没有谁凌驾于法律之上,是法律从来委身权力脚下,不光为政府擦地,为官员擦鞋,还为流氓擦屁股。
(2012年7月28日)
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
(2014年5月7日)
天天说党的政策亚克西,维吾尔人心向党,就这么血肉横飞?
(2014年3月2日)
(编程随想注:这句是点评昆明火车站恐怖袭击事件)
人想如鱼得水,要么装傻,要么真傻。
(2013年1月31日)
(编程随想注:这句是在质疑“申纪兰的人大代表资格”和“毛新宇的政协委员资格”)
八三年反精神污染,老父七十岁,注意到我的思想波动,吓得苦苦劝我:“咱是富农,爹是四类,要没邓小平,你上啥大学?”
我问:“富农有房有地,我能考得好,凭啥上不了学?房子地都给分了,您这帽子一戴好多年,咱该不该恨共产党?”
老头默然,不说了。
(2012年7月26日)
★关于浦案的庭审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
——培根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在北京受审 @ BBC/英国广播公司》
浦志强已被北京警方收押超过一年半。 警察在法院外盘查外国记者。 一些怀疑是警察,带着口罩的便衣人员猛力推搡记者和示威者,同时以摄像机拍下他们的模样。
《梁京:浦志强案的重要意义 @ RFA/自由亚洲电台》
从2014年5月6日被拘留,到开庭这一天,浦志强在未被定罪的情况下被羁押长达587天。在此期间,当局耗尽了"正式起诉前的所有法律程序上的时限",结果是,只有七条共600馀字的微薄言论作为起诉罪证。浦志强在法庭上表示不认罪。他虽然"头发花白,瘦了许多",但"精神很好"。这说明,当局迫害浦志强的一个重要目的,也就是从精神上和人格上摧毁他的目的,完全没有达到。而当局的另一个目标,就是罗织其他政治和经济罪名的目标也没有达到。
《浦志强案检方证据曝光——七条微博 @ 纽约时报》
《浦志強羈押近600天後受審結束未認罪,「頭髮花白,瘦了很多」 @ 端傳媒》
《德语媒体:冬天里浦志强和郭广昌 @ 德国之声》
愚-言:
【伟大的审判】
听说法院只给他家属一张旁听证,他的妻子只能一个人去旁听。党啊!亲爱的母亲。
★法律专业人士的点评
《何兵:“七条微博案”的法律分析 @ 多维新闻》
(编程随想注:何兵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导)
张雪忠:
遭受政治迫害的人,若想降低判刑机率,应牢记伍雷强调过的原则:零口供。
有的人认为自己行为根本不违法,可以坦坦荡荡如实陈述。但政治案根本不讲法律,你一提供事实陈述,法院就敢判你有罪;若连基本事实都欠缺,起诉和判刑就较困难。
另外,不管你自己怎么想,千万不要告诉警方别人做过什么!
CHRD人权捍卫者:
#自由浦志强 视频:代理律师张思之谈浦志强案
即使有100个能干的律师可能也改不了中国当局处置浦志强的决心。
他认为中国当局早就想好了如何处置浦志强。如果浦志强没去参加今年的六四聚会、躲过了这次的迫害,也躲不过明年。
《张雪忠:致浦志强案的一审法官的公开信 @ 维权网》
公诉机关对浦志强的犯罪指控,依据的是他曾写过的七条微博。但这些微博的内容,都只是对国家政策或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讽刺,纯属行使言论自由的正当行为。
浦志强的言论不构成犯罪,这对法律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都是一目了然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诸位法官仍要判定当事人有罪,那么,即使依照现行的法律,你们的行为也将触犯刑法第399条第1款之规定,涉嫌犯下枉法裁判罪。
或许有人会为你们辩解说,基于当前中国的政治和司法现状,法官违心裁判也是迫于无奈,否则法官自己的前途甚至职位都将不保。但这种辩解是完全无效的。一名法官为了自己的职位或前途,将一个明知无罪的人判为有罪,这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是知法犯法的重大恶行。
李和平律师:
我和浦志强律师是朋友,浦律师是遵纪守法的典范,说他寻衅滋事,像个社会痞子扰乱社会秩序完全是无稽之谈。
警方指控浦志强律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十分牵强。据我从一些律师那里了解到,警方说,浦律师曾经帮助一些记者调取一些人的商业信息,作为律师,调查取证是他的职责,律师就是要调查,要去取证,这怎么会构成犯罪呢?
陈有西律师:
网上一片关注今天北京公开审理的律师案。
除了案件本身值得关注,更重要的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大漏洞:审前长期羁押制度。
任何嫌疑和轻微违法,侦查机关不经审判,可以先关上一两年再说。
不改变这种法律规定,中国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都可以随时被侵犯。
刘晓原律师:
今天上午九点,浦志强案开庭审理。
浦志强被抓“导火索”是参加研讨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民族仇恨罪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起诉到法院时,指控罪名由四个减少为两个。
蘋果日報:
北京刑辯律師劉曉原對《蘋果》記者表示,「尋釁滋事罪」初犯最高刑罰8年,「煽動民族仇恨」3年。
若輕判兩罪甚至可緩刑,但前提是認罪。現被告堅拒認罪,可見緩刑基本沒可能,重判又難以服眾,「我個人判斷可能要3到5年」。
黄思敏律师:
浦案今日开庭,这个案件和法治已经没有什么关联,如说还有,那便是——本案必将成为反法治的典型个案。
不要妄图从滥权者的法庭寻求正义。将来,真正的司法审判,将会清算过往所有的罪行。
梁小军律师:
关于浦志强:我们知道他无罪,他们也知道他无罪;
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无罪,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知道他无罪;
但他们还是要判他有罪——刘晓波、许志永、郭飞雄不都判了吗?多一个又能怎样?
★各界的声援
《人权律师浦志强在京受审,中外支持者声援 @ 纽约时报》
《浦志強今北京受審 龍應台臉書聲援 @ 蘋果日報》
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在北京受審,前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凌晨在臉書(http://ppt.cc/TYUlB)發文聲援,她表示:
「天快亮了!律師浦志強是一個頂天立地的中國公民。今天上午九點,他將被帶到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法官應該知道,全世界的華人都在等候這早上九點,等著看:在偉大的『中國夢』裡,國家這個機器將如何處置寫了六百多字的浦志強。是的,北京,請做給我們看。我們需要知道『中國夢』裡文明的進度究竟走到了哪裏。」
《桑普:聲援浦志強 盡公民責任 @ 蘋果日報》
還記得浦志強於被捕前的2014年2月14日,在日本東京大學演講中,曾經說過這些話,實在發人深省:一、「我認為人權律師的目標應該是美麗島律師。我們這些人之所以沒有能像陳水扁那樣大展鴻圖是因為沒有一本《美麗島》雜誌,所以要捍衞言論自由,維護辦報的自由。」二、「中共建國以來六十多年的歷史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前所未有的改革必須是針對共產黨的。」三、「如果說習近平想防止黨(中共)長期執政所帶來的腐敗問題的話,那就不要長期執政就可以了。」四、「我用我自己對歷史的看法,我能夠痛切地感受到,只有沒有了共產黨,才能會有新中國。」這些看法一針見血,值得仔細回味。時至今日,當劉曉波、高智晟、許志永、王宇、浦志強一個接一個被關押的時候,我們更期待周永康、江澤民、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一個接一個被清算。
浦志強說過:「言論自由令人神往,有了它不等於擁有一切,但失去它卻意味可能失去一切。」我更要指出:我們善用言論自由,仗義執言,聲援浦志強,才不會讓我們失去一切。暴政固可怕,沉默價更高。發揮我們的言論自由,通過各種意見平台和社交媒體,聲援浦志強、家屬,以及一切遭受中共暴政折磨的律師和公民,正是世界公民的最基本責任。
《德国官员呼吁释放浦志强 @ 独立中文笔会》
《国际记者联盟谴责中国禁止媒体旁听浦志强审判 @ 独立中文笔会》
《莫之許:浦志強命中注定的榮耀與苦難 @ 東網》
自2014年5月初浦志強被抓捕以來,此案廣受關注,開庭當日,美國、歐盟等多國外交官前往現場,宣讀聲明,多家國際媒體也前往採訪報道,期間,外交官和媒體記者均遇到粗暴對待。此外,庭外也聚集了大批的浦志強支持者,他們高呼「浦志強、無罪」的口號,有17人被現場帶走,幾天後,已知張占、王素娥、渠紅霞、冉崇碧等四人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則在拘押多時後或釋放,或仍滯留於馬家樓收容點。
BBC Chinese:
中国维权律师 #浦志强 @puzhiqiang 的审判在经过一个上午的庭审后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浦志强夫人孟群说,丈夫比之前明显消瘦。
@bbcchinese 稍后将有详细报道。 #Puzhiqiang
美国之音中文网:
【#VOA连线】VOA驻北京记者叶兵:
今天浦案开庭前和开庭期间,法院外面聚集了约一两百声援 #浦志强 的网友和围观者,十余名西方外交官也在法院入口被拦住,不准旁听。
现场气氛非常紧张。法院周围警察很多,便衣人员也很多。随机抽查过往行人,并轮番驱赶国际媒体记者和围观人群。直播中!
国际特赦组织中文:
#浦志强 因发表约600字的七条微博,而被控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审前拘留长达18个月,或面临长达8年监禁。
浦志强勇于捍卫人权、敢于批评政府却遭当局惩罚,如果世上还有一丝正义存在,浦志强就应该得到立即无条件释放!
国际特赦组织中文:
中国当局对维权律师 #浦志强 的审判是旨在“让其他独立声音噤声的政治审判”,他获得公平审判的机会“近乎零”。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潘嘉伟 @patrickpoon 接受BBC采访时表示:http://goo.gl/l5IvZB
唯色Woeser:
贤人虽遭危难,
行为光明磊落;
火把下垂的时候,
火舌仍熊熊向上。
——西藏·萨迦格言
(毛喻原先生木刻)
唯色Woeser:
须弥山总是屹立不动,
高尚的人就像它一样坚强;
棉花随着轻风飘摇,
卑劣的人就像它一样无常。
——西藏·萨迦格言
周锋锁:
在北京审判浦志强律师@puzhiqiang,只是中共为浦志强搭台,真正的主角是浦志强自己,举世关注下,他面临重大的选择。
暴政肆虐,司法枉存,并不只是他个人的被迫害。六四屠杀后26年的体制内积累抗争,明天他可以成为89一代的代言人。
王荔蕻:
已經犧牲太多,還不斷有人被去往監獄。
今天,我們知道他們的所謂「判決」是什麼,是再一次宣告它們的愚蠢殘忍和與人類文明作對的立場,展示它們作死的速度。
欧彪峰☔:
舉牌聲援浦志強的人士還在增加⋯⋯ #浦志強
Yaxue Cao:
德国驻华大使馆在2015年国际人权日发表声明:
抓捕律师,软禁刘霞,因言论迫害浦志强、郭飞雄、伊力哈木,滥用死刑和酷刑
Tom Phillips:
Police smash their way through protest - a couple of protestors detained
Tom Phillips:
Protestors outside Pu Zhiqiang trial being led away by police
亚军有话说:
为众人抱火者, 不可使他冻毙于风雪! 为自由开路者, 不可使他困顿于荆棘!
Rose Tang (唐路):
#浦志強 文字獄今天北京開審,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外好多外國外交官、記者被便衣推搡、廝打、辱罵。
只有三個西方國家政府發表聲明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猜猜是哪三個國家?謝了哈!
《華盛頓郵報》文章
冯正虎:
祝福浦志强律师。言论自由无罪,坚持真理到底。
許梅邨:
浦志强,他是第一个实名举报周永康的律师,终止劳教制度的呐喊者和推动者,推动农民工子女异地就学高考,
代理湖南唐慧冤案,更改唐慧被劳教的荒唐审判...
他代表了法律的良知,为底层百姓争取权利。因言获罪,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不能让先行者,孤立无援。为众人抱柴的,不可让他冻毙于风雪。
許梅邨:
如果你经常看cctv,那你应该记得唐慧!
她未成年的女儿被恶霸强奸,而且被迫卖淫!然而恶霸和地方权贵勾结,强行将为女儿讨要说法的唐慧劳教三年!
是铺志强挺身而出,排除万难为唐慧洗刷了冤屈,讨回了尊严!
就是这样一个有良知的律师今天要受到司法的审判——原因是他在微博上反对了不公,揭露了黑暗。
平民邓磊:
你走进法庭,昂首挺立
亿万双眼睛,关注致礼
声援的民众,代表民意
网友的呼吁,显示勇气
莫须有的罪名,荒唐至极
下三滥的手法,无耻卑鄙
不公正的审判,并非牛逼
背后操纵的黑手,胆颤心虚
你是榜样,体现正义
你是标杆,见贤思齐
审判----给你荣誉,给你胜利
从此----我要发声,我要奋起
林奇视角:
我们所希望的,并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宣判无罪或有罪,而是不想看到权力的狭隘、愚蠢与肆意,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
如果法律在这个公众瞩目的事件中胜出,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福音。
N小时之后: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像恐龙一样的鸵鸟,
屁股秃秃地撅在外面,
这注定是载入史册的一天,
审判者成了被万众审判的对象,
虽然它还在张牙舞爪耀武扬威,
不过是为了掩饰极度的惶恐。
丹东小哥:
【今天为你刷屏】
自你进去,我们站起来了!自你进去,世界瞩目!让我们听到民主的脚步!
越来越多的人把头像换成了你,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你屏蔽了微博,你蒙蔽不了我们的眼睛!
你控制了身体,你永远控制不了我们的思想!
郭宝胜:
转自爱嘉:美国外交官被警察野蛮推搡,当时他正在朗读美国国务院声明。
人群中开始大声高喊“浦志强无罪”。
今天最壮观的喊声——浦志强无罪。
LifeTime:
今天美国、欧盟代表都在现场发表声明。
LifeTime:
Boksei689:
今日二中院 人山人海,保安禁止欧盟外交人员朗读宣言,并加强人手意图赶走在场的记者和外交官。
被保安禁止进入法院旁听审讯的美国外交人员,在法院门外宣读一份声明,呼吁释放P。
石讷shine:
你像公牛一样健硕,如婴孩一般纯真。
你有火的热烈,风的酣畅,冰的劲削。
当法的头颅低垂,你将衰弱的正义扶起,低沉的吼声撞击死去的黎明。
呵,汉子,即便弱水倒流,我也不会失去信心。
因为,我的心依然雀跃,并且坚信有你!
秦风--扒粪工: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当守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摩太后书)。
这个“傻大个”,饱经风霜的脸,依然有两个深深的酒窝;身上,依然洋溢着正气;心中,仍充满满满的家国之情。
他站在法庭上,只不过是他另一个宏业的起点。
书法一孔06:
涂鸦,涂鸦……真的有点儿太黑啦!
bravo_liu:
给浦律扣了这么多罪名,就能想象浦律在里面有多硬。
印象中的浦律永远都是那个乐观爽朗的大个子,就像第一次见面时午后的阳光一样给人安全感。
jsuhan:
@店小二:今天我在朋友圈连续统计了100篇帖子,涉及浦志强的达98篇,把头像改成浦志强照片的有78人。
★朝廷方面如临大敌
律师文摘:
【如临大敌】
警车林立,警察如蝗。有人举牌,有人呼号。有人被抓,有人挨打。
龙宬希:
今天,北京市方庄路10号第二中级法院、第6法庭附近的法院附近每个公交车站,各个路口,全部是警察和便衣。便衣都在胸前贴着一个黄色标记。
3辆公交车在等着装人,但是,没人装。都驱散了。
估计是外国记者太多了,不敢动手。
reporter记者刘虎:
现场设立了警戒区,出动几十台车,几百警力,四周围得如铁桶一般。是担心有人劫法场吗?
艳萍:
今天上午去了围观浦志强案开庭,每围观一次对这个国家的绝望就加深一层。
进不去肯定,也不知道结果如何了。
数百名警察 警车和便衣 把警车线拉到法院百米之外,非常暴力驱逐 辱骂 威胁外国记者,殴打辱骂带走访民。
上午11点多,更是暴力清场,强行驱散围观者。
向莉:
【这个人叫彦立】
李焕君证明:14日围观浦案时,伪装成群众、粗暴推搡浦案围观公民、身穿蓝色衣服的矮个子,曾是丰台分局治安支队长彦立,是强拆我房子的流氓之一。
目前,他新被提拔为丰台国保支队副队长。
辽宁王斌:
此狗是丰台治安支队队长彦立(颜利,外号豆包),今天在二中院附近冒充社区人员,带人打、抓、骂群众和外国记者,态度十分嚣张。
★官府也不是吃素的,开始抓捕国内的声援者
《百人围观浦案遭大抓捕 20人仍在押或失联 @ RFA/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著名律师浦志强被控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14日在北京开庭,当天有逾百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众和维权律师到法院外举行声援活动,数十人遭警察及便衣抓捕后押上大巴车送往派出所,至12月16日,仍有20多人在押或失联。
在法院外参与声援行动的刘华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大部分声援者被关在方庄派出所。期间他们被辗转四个地方,目前已经有人被刑拘。
刘华:“现在就放出了两个,北京方庄的警察看得可严格了,其他人还没有人被放出来。方庄派出所关了三个,其中一个叫梁红霞的,他们三个人现在还没有消息。久敬庄打电话说有可能这三个人被刑拘了。还有一个已经送到了丰台看守所,已经刑拘了。”
刘华表示,被捕的声援者只是因为拿着“浦志强无罪”的标语,高呼“浦志强无罪”的口号。
《声援浦志强四公民被刑事拘留 @ RFA/自由亚洲电台》
浦志强案于12月14日开庭审理,当天,北京警方在法院外带走了数十名声援浦律师的公民。截至目前,一些公民已陆续获释,其中包括12月17日上午刚刚离开久敬庄的鲍乃刚、崔斌和兰召春,三人共被拘禁了70个小时。不过,河北张占、辽宁王素娥、渠红霞、广西冉崇碧等四人一直被当局扣押,至17日传来消息,四人已被刑事拘留。
《因围观浦志强案开庭,北京丰台分局可能刑拘4人 @ 独立中文笔会》
因围观浦志强而被关押在久敬庄的维权人士
目前,久敬庄还关押着鲍乃刚、兰召春、崔斌。而刘懿、辽宁沈阳访民赵明、辽宁访民岳永进等三人的情况也未明。中国人权观察代理秘书长徐秦发出信息说:“18:10声援浦志强案的崔斌给我打来电话,目前久敬庄还有鲍乃刚、兰召春和他自己三名声援公民被扣押着,身边有4-5个保安看着他们,其余被家乡人员接走。18:08我亲自打芳城派出所电话,以亲戚的身份核实张占现在何处,值班民警说现在所里没有扣押任何人,张占是否被拘留明天早上可以电话查询。”
......
旁听浦志强案被抓公民(截至2015年12月16日14时00分)
1.陈麒麟 安徽宿州
2.渠红霞(网名:糊涂或玛利亚) 山西籍北京家
3.鲍乃刚 久敬庄
4.王素娥 辽宁
5.张占 河北石家庄
6.侯敏玲 甘肃
7.盛兰福 辽宁大连
8.陈文昌
9.宋伟 山东临沂兰陵
10.冉崇碧 广西 刑拘?
11.岳永进 辽宁
12.林淑军 辽宁
13.赵宏玉 辽宁
14.王丽凤 辽宁
15.崔斌 重庆万州
16.兰召春
17.刘懿
18.黄玲 湖北武汉武昌
19.怀靖松 黑龙江哈尔滨
20.赫淑军
国际特赦组织中文:
紧急声明:活动人士张占、王素娥、渠红霞和冉崇碧因周一声援浦志强案,至今仍被刑拘,无法会见律师及家人。
我们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以及其他因和平行使集会权而被关押的人士!
中文声明
向莉:
【继续关注 因围观浦案被抓的公民】
前天围观浦志强案 被抓的公民仍有20多人没被放。
其中,张占、王素娥、渠红霞仍在方庄派出所,可能被拘留,其余的人都被送到北京久敬庄仍由方庄派出所派来的警察看管!
希望大家在关注名人的同时,也关注草根维权者!
艳萍:
北京艺术家刘懿,12.14在二中院庭外声援浦志强被警察带走,至今失联中!已超36小时。
刘懿在京没有亲属,朋友打电话向芳城派出所询问,答:不是直系亲属不能询问。
这位深具勇气的艺术家,我的朋友,今夜,你在哪里??
照片为被带走所拍。#浦志强
周周煮粥:
消息請關註:因在12月14號(星期一)早上九點到北京方莊路10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圍觀聲援浦志強案開庭並要求旁聽的張佔、王素娥、渠紅霞三人,現已證實被刑拘,羈押於北京丰台看守所! #浦志強
★关于“依法治国”
《唐映红:如何“依法”使无罪之人有“罪”? @ 中国数字时代》
当法律仅仅是权力集团奴役和统治民众的工具,而丝毫也不能约束权力集团自身时,那么对于权力集团“依法”使无罪之人有“罪”可谓是轻而易举。
首先,可以随时修改法律。
......
其次,在不必或不宜修改法律来新造罪名时,可以通过先抓再罗织罪证的方式来使威胁到权力集团的民众陷入“犯罪”的境地。
......
如果通过不断地延期,也无法罗织出足以令无罪的民众有“罪”,那么还可以采取构陷的方式。
......
当然,如果修改法律,罗织罪名,构陷栽赃都无法令对权力集团有威胁的无罪民众有“罪”,那么索性抛开“依法”的面纱,直接突突突,也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段宏慶:浦志強案與中國司法不可承受之重 @ 端傳媒》
吴仁华:
该文值得一读,充分显现中共警方不择手段构陷浦志强。
该文作者、原《财经》杂志社记者徐潜川勇敢、正义,令人敬佩。
徐潜川:《在浦案中被“作证”是怎样一种体验?》
謝啟文:
看上去,今天全网关注蒲志强受审。
不嫖娼不吸毒不行贿不非法经营,朝阳区群众都拿他没有办法。
关了一年多也不上电视认罪,只好拿7条微博来硬审这个硬汉了。
污枯的河:
一群犯罪团伙在审判一个合法的公民。
莫之许:
如果讲法律,老浦肯定无罪,但是,在极权体制下,就算周一老浦无罪了,又如何呢?
你国还有颠覆罪、非法集会罪...等一大堆口袋罪,随时可以跟你“讲法律”,如老浦的师友刘黑手等人。
实在不行,人大橡皮图章再立个法就是——这正是近来“依法治国”的趋势。
如此,老浦的无罪,能“试金石”出个什么鬼?
艹长老105:
有很多人,特别是公知大V像贺卫方,也包括张雪忠老师,寄望于法官个人的作为,这是不合裆国体制统治逻辑的,因而是无效的。
判决书的稿子要上审判委员会(院长们)N次后通过才可拿出来宣判,而院长们听裆的。
个别法官不可能有啥作为。即便今天判无罪,那也不是法官个人的判决,而是主子权衡后的决定。
agostic:
如果对共产党的依法治国还心存一厢情愿的话,早晚还得被共产党吞噬掉。
与虎谋皮被犬欺,跟共产党谈法治,只能是被狗腿子欺负。
这种骗术很有欺骗性,一方面让你觉得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用黑帮的招数狠狠地修理你,中共法律根本只为骗术服务,弱者吃亏。
蒲飞:
任何诚实的人都应该承认浦案的实质是政治问题而非司法问题。
所以,时至今日还在搞所谓致法院联名信也好,意见书也好。
说好听点是行为艺术,说难听点就是转移目标。一点看法,不一定对
許梅邨:
就因为七条微博,组成个专案组干了几百天,这个花费得多少?
几条微博就能颠覆国家,还要养军队干嘛?
wentommy:
一位法學家的感慨:本案律师面对的,是不准备讲理的人。
如果法官讲理,老浦半张嘴就能辩赢。哪里还要律师?
自由微博:
被再次“依法”延长三个月审期,您已经被不明不白关押了18个月多。
延长三月审期到期日是201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十一春节期间,情人节后第四天。
时间横跨三年还拿不出一个像样的证据来
http://fw.cm/N52QuGpky
準風月談:
本来只是指望浦律像某些公知一样,一被抓人就怂,到央视亮个相,做个自我检讨之类,就能起到杀鸡吓猴的效果,然后展现宽大为怀的形式释放或轻判缓刑之类。
没承想,浦律根本不理这个潜规则,以致造成今天的尴尬局面。
当然当局最终也肯定会撕下伪善面孔,不顾一切社会和国际舆论,非将浦律入罪不可,只是和当初的如意算盘天差地别了。
向莉:
总有人在政治案开庭的时喊话:法官,请你坚守良知!
殊不知,贵国政治案件庭审中,哪来的法官?
哪次不是党内领导密室会议定好罪名,那些庭上的人,装模作样演戏?
所以,喊话应该改为:没有良知的党官,你们迟早被清算!
贾榀:
这样的人被送进监狱,是对法律的践踏!
Freiheit:
诚如是。@sailingger 浦律师案,大家确实不是等待判决,而是再一次目睹公然的政治迫害。
Freiheit:
如果当局判浦志强无罪,问题同样是大大的。
一个无罪之人被羁押一年多,补充侦查、申请延期,能用上的拖延办法机会都用上了,如果被判无罪,检察院会实实在在地长脸了。
壹号:
前阶段那种CCAV上
所谓忏悔真人秀
基本都是未经审判
直接上AV亮相悔罪
这种做法明显属于
一
强权干涉司法
未审判先定有罪
上AV后如果庭审判无罪
不是直接打当妈脸嘛
哪个法官有这个胆子
二
逼迫当事人自证其罪
这也是给所谓法治抹黑吗
不是不是:
刚看了何兵的法律分析。
若浦有罪,猫眼上可能就只有五毛无罪了,连多数毛左都难逃。
武昌万岁:
今天是自李庄案后中国法律史上又一个重要的节点,我们都在见证历史。
而你——法官们,可能会成为历史的小丑,也可能会成为英雄。
江南一介布衣:
昂山素季在联合国演讲时说:
“一个国家的监狱里有一个政治犯,这个国家就不会有良心;有二个,这个国家就让人恶心;有三个,这就不是国家;有四个,亡国就是解放。”
(某不知名网友):
用鐮刀宰割人民,用錘子鎮壓異見。
★关于“言论自由”
如果有检查言论的权力,那也应当是人民检查政府的言论,而不是政府检查人民的言论。
——詹姆斯·麦迪逊(美国宪法起草人之一、第四任总统)
《浦志强七条微博测试中国言论自由 @ 纽约时报》
北京——许多中国互联网用户正在忧心忡忡地观察着人权律师浦志强的案子,检察机构起诉浦志强的根据来自他在2011年至2014年间在类似Twitter的微博平台上发的七个短帖子。虽然外国官员普遍谴责这个案子是政治迫害,但很少有人关注围绕言论自由问题的具体法律后果,而这才是许多关心浦志强困境的中国人所忧虑的问题。
......
莫少平是浦志强的律师之一,莫少平说,浦志强在法庭上说,他愿意向任何感情受到自己帖子伤害的人道歉。但他的律师队伍也在法庭上作了浦志强的帖子为什么不构成犯罪的辩护。
莫少平在采访中介绍了此案在言论自由方面的重要性,以及辩护律师的法律论据:
“此案的重要性在于:用尖刻粗暴的言辞批评公众人物和事件与言论自由之间的界限在哪里?我们的观点是:
“首先,除了导致直接危险的言论,言论不应该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比如,如果你散布电影院失火的谣言,导致电影院里发生踩踏,使人受伤甚至死亡,那是导致直接危险的言论。其他言论都应该作为言论自由而得到容忍。
“第二,宪法赋予公众批评公众人物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庄严载入中国宪法的。公众人物应该更宽容,不应该仅仅因为他或她的语言粗鲁就起诉别人。
“第三,微博是一种特殊的表达平台,是一个人们对事件和公众人物发表意见的瞬时渠道。因此,对微博的控制应该比对传统媒体的控制更宽容。微博与传统媒体不同,因为微博涉及情绪的表达,与传统媒体相比,微博上应该有更大程度的言论自由。
张雪忠:
他们把言论激烈的消灭后,就会把言论温和的也消灭了;
当所有人都沉默后,他们对沉默也会感到恐惧,认为沉默就是对他们的无声抗议;
于是就会要求你赞美他,否则就把沉默的也给消灭了;
最后再把赞美得不起劲的给消灭了。
演算珠:
有人问我浦是啥大人物?说我老刷屏。浦就是一普通律师,不是啥大人物。
我刷屏是因为他受审,仅仅因为讲了几句真话良心话。
如果这算有罪,那就意味着说真话讲良心有罪,每个公民都拥有自由说话的权利。
变态辣椒:
★关于“民众素质”
kent88:
今天,我还是要说一下:素质论。
为什么同一雾霾下,有浦志强这样的人物出现?
为什么同一雾霾下,有人站在了法庭外边?
是不是他们的素质决定了他们可以成为英雄,成为榜样?
他们跟我们同呼吸,但是历史上的地位和命运已经迥然不同。
当坐等制度的软蛋还在梦想的时候,觉悟者已经早早迈开了步伐
慕容雪村:
中国有一种人,
没人为他说话,他忍着;
有人为他说话,他看着;
为他争来权利了,他感谢命运:嘿,该我的就是我的;
没争来权利,他扮演先知:早知道没用,折腾什么呀?
为他说话的人被抓了,他就在一旁窃笑:活该,让他出风头!
我们周围这样的人比比皆是,这样的民族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又见五毛(而且是机器五毛)
《当高科技网军占领网络上甘岭(可惜操作有误) @ 中国数字时代》
@在下张耀之 的原微博下相关“正能量”自动发帖程序(又称“机器五毛”)的评论已经在新浪微博上被删除,以下网友截屏来自豆瓣网。
(编程随想注:
以下是网友们汇总的“机器五毛语录”,语录中的编号应该就是机器五毛数据库中的序号。
大伙儿可以对照俺之前的博文《扫盲逻辑谬误——以五毛言论为反面教材》,看看下面这些五毛言论都用到了哪些忽悠技巧)
2. 煽动民族仇恨,不得人心!
4. 借助网络骂人,不会是想出名吧?
5. 网上骂人,妈大发了吧!
6. 看来,网上发言也得谨言慎行,遵守法律。
8. 我们要多网聚正能量,不发违法言论。
11.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的。
14. 破坏民族团结,侵犯他人权益,当判!
17. 好好律师不当,竟干违法事。
29. 法庭公开公正审理,依法充分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30. 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35. 以“维权”之名,却企图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必须严惩!
36. 恶意扰乱网络环境,应该收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41. 律师本来应该是伸张正义之士,现实中却有那么一群人披着律师的外壳做着违法犯罪的勾当,真是可恶。
43. 支持依法打击网络流氓,净化网络环境。
52. 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55. 谁也别幻想有西方的力挺就可以让他在触犯中国法律时逃避制裁!
58. 管好互联网,让浦志强这样的人没有藏身之地!
63. 法律给了公正的审判!!
67. 犯法就得依法处理,支持法院的判决!
69. 我爱你中国,亲爱的母亲,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
70. 对法律的亵渎久必须依法严肃处理,非常了解法律还能犯法,不可饶恕。
75. 中国是法治国家,犯法就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76. 社会被他们弄得乌烟瘴气,妨碍了公平正义,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被他们忽悠了。
79. 作为律师知法犯法,一定要严厉打击
83. 这是公然挑衅法律,这种人想凌驾于法律之上,必须要严惩。
85. 现在的律师行业就是被这些老鼠屎给坏了,必须用法律的严明狠狠地惩处这些人!
86. 判的好,就该治治这些打着维权的号子,实为以己之私点人。
88. 法治社会,是针对每个人的,不管你有什么背景。
89. 真是对这种人感到很恶心,披着正义的皮干着颠倒是非的事。
93. 律师组织闹事!这是何等的可怕,现在的律师行业就是被这些老鼠屎给坏了,必须用法律的严明狠狠地惩处这些人!
96. 浦志强案依法公开审理,警示了其他人!
100. 人前一副高高在上的圣人样,背地里做着伤天害理的事儿,这样的人该判!
102. 判得好!
103. 浦志强案的证据确实充分,判决有理有据。
105. 现在个别律师,仗着自己有点名气,就四处发微博,拉案源,钻法律的空子,甚至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106. 一个人,不管是谁,不管什么身份,不管舆论如何,触碰法律的底线,结果只有一个:必受严惩。
108. 要想实现真正的“自由正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首要条件,一个罔顾基本法律要求的律师,其职业道德能有几何?
109. 对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严肃惩罚,不然都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稳定如何保障?
110. 浦志强的行为明显是在挑衅法律,必须要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111. 法律红线不能逾越。越过了,就要承担后果。
113.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114. 法院判决让人信服!
121. 没有底线,背弃客观公正与良心就是法律的叛徒,必须严厉打击。
贝带劲:
网友发现 关于浦志强的微博评论里 支持当局做法的观点,每条都有编号。(五毛的主子都蠢成这样了)
ly40123:
听说这是机器自动发帖,哇!好先进啊!这下可是能省点钱了。
可是怎么还有序号呢?
《五毛召唤术——“pu志强”的魔力 @ 中国数字时代》
浦志强案开庭后,新浪微博一夜之间冒出许多疑似来自机器人的相关评论。然而不知是否因操作有误,微博用户 @在下张耀之 发布的以下这则微博内出现了大量带有数字序号的相关评论;且浦案明明是择日宣判,这些带有序号的评论中却有不少诸如“判得好!”“支持法院的判决!”等“先知”的内容。
于是有不少网民发现只要使用关键词“pu志强”,就能召唤出机器五毛评论。
★又见“真理部”
沙滩五月花:
【中国媒体人你们在哪里?由此可见——贵国只有宣传,没有新闻!】
浦案众人瞩目,围观现场我们看到了中国维权律师、中国公民、外国记者、使馆人员、大量警察便衣,但是没看到中国媒体人!!
最美的风景在心里2010:
【感谢境外媒体!】
法院门口又一次站满扛着长枪短炮外国记者,00媒体又一次集体龟缩。
大历史变迁需要无数个体,筚路蓝缕呕心沥血来承启新的道路,并在特定时刻承受苦难展示意志。
在风云际会今天,人心和力量必将借助某个历史契机,引导00进入政治抉择时刻。在这破晓时分,让我们见证历史!
freeman吸血鬼日記拾肆世:
xxx這三個字最近幾天再次被刷屏。無論監管者的刪帖和屏蔽能力有多麼強大,這三個字都能倔強地、不屈不撓地從各個網絡的縫隙裏鑽出來。
被刪除了,被屏蔽了,再發;再刪,再發。
網友與監管者的貓鼠遊戲,演化成憤怒的對抗。這就是民心。
Boksei689:
相比下,墙内则是一如既往的屏蔽封锁,P已成为微博敏感词,搜索不予以显示。新浪微博极少能找到P的消息。
同时官方释放G,并放出媒体为该信息刷屏,以稀释P话题。
但丝毫挡不住墙内网友对庭审的关注。很多微信网友换上P的照片做头像,媒体群聊和律法界人士群聊中自开庭前便将P设为主话题。
(某不知名网友):
五毛新任务
★浦志强与“六四事件”
去年“六四”前夕,浦志强在北京参加了由教授学者、律师、天安门母亲等10多位人士与会的“六四纪念研讨会”,之后就被捕了。一起被捕的还有与会的另外几个人。给他们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
(当时俺发了一篇《每周转载:网友热议“寻衅滋事”和“泄漏国家机密”的罪名》)
其他几人先后获释,而浦志强关押至今,并且罪名被上纲上线到了“煽动民族仇恨”。
以下是去年那次研讨会的合影
(编程随想注:浦志强是六四学运的积极分子。下面是俺找到的几张当年的照片。欢迎大伙儿补充照片)
吴仁华:
我与浦志强是师生,也是兄弟,89年从首次游行到天安门清场,都在一起。
89年6月4日中午我和刘苏里从广场回校,找不到他,担忧极了。
他今天出庭受审,再次让我担忧。小浦,万里之外,我的心与你同在。
照片是89年5月14日我与小浦在天安门绝食
★浦志强与韩国影片《辩护人》
(编程随想注:浦志强一案让很多人想起韩国前不久的电影《辩护人》)
《辩护人经典台词 @ 博谈网》
1 岩石再坚硬也是死的,鸡蛋再脆弱也是有生命的。石头最终会化为沙土,而鸡蛋孕育的生命总有一天会飞越石头。
2 拿鸡蛋碰石头,看似不堪一击,自取灭亡,但是鸡蛋是有生命的,石头是死的;鸡蛋打破了是生命,鸡蛋可以跃过石头!
3 因为国民不富裕就不能受法律保护,就不能享受民主,这种说法我是无法接受的。
4 想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
5 大家好,我是像夜店小弟一样,发传单丢律师脸的没教养的宋佑硕,找我做房产登记的不太多但收入还凑合,也不用把钱分给中间人,都吃好喝好,我先走了。
6 七年的旧账,你就想用这点钱草草了了吗?自古以来旧账不是用钱,而是用往来来还的。让你常来的意思,知道没。
7 这算什么违法?这是因为这些滥用法律的人,国家才变成现在这个德行。
8 现在最不可靠的就是电视节目,还有报纸,难道你不知道那些按事实报道的新闻记者都被炒鱿鱼了吗?即使你忙着挣自己的钱,你也睁眼好好看看,社会变成什么样子了。
9 如果他们都是赤色分子的话,大韩民国早就覆灭了。我的父亲曾是一名特警,他曾说过,“如果警察开始追捕犯人,那么国家就要保不住了,警察的存在不是为了抓人,而是为了防止犯罪发生。”在625事件中,他被虐杀了。
10 禁止会面是违法的,你难道不知道吗?你们这个拘留所,难道比刑法、宪法还高一等吗?我看这个拘留所得先让们这些人进去啊。等我进去确认完如果不是,我就先把你告了,你看着办吧。
11 有异议。就是因为审判没开始才要提出来。看刑事诉讼法280条,在共潘婷上不能拘束被告人,我申请现在马上解开手铐和绳索。还有,看刑事诉讼法第275条第3项,写着被告人要在法庭正殿入座。宪法第26条第4项,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法理的判断只能根据这次审判提交的证据来做,审判还没开始呢,任何把被告人当犯罪的法庭习惯性行为,本辩护人都无法认同,公权力的使用不当,分辨出那个才是这次审判的核心不是吗?
12 在这里朴镇宇君及其他被告人全部不是被告人,是这个不当和暴力的公权力的被害者。
13 你总说国安法,国安法,根据下发11条6项,刑事诉讼法310条,仅以自述是无法定罪的,难道国安法凌驾于宪法,可以无视刑事诉讼法的大原则吗?
14 “国家,证人所说的国家到底是什么?大韩民国宪法第一条第二项,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权力都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但是证人毫无法律依据,一味强调国家安保,就把国家镇压践踏在了脚下,证人所说的国家只是强制取得政权的一小部分。难道不是吗?你以为你是安国吗?你是让善良无罪的国家生病的蛆虫,军事政权肮脏的帮手而已。说出真相,那才是真正的爱国”
15 怎么说你也是法务人员,法务人员违反治安法你不觉得太过分了吗?“在这种市民无法行驶自己法律权利的时候,作为法务人员,我更应该走在最前面,这才是真正的法务人员义务。”
16 忍受这份冤屈是我们所有人莫大的罪过,活下来的,站在这里的人们,我们的责任重大而艰巨。
辩护人剧情简介:《辩护人》,2013年韩国电影,宋康昊主演,观影人次超过1136万,是韩国史上第9部观影人次破千万的本土电影。改编自韩国已故前总统卢武铉的亲身经历,由著名的灾难漫画作家杨佑硕撰写剧本,并亲自拍摄的导演处女作。影片以1981年韩国第五共和国全斗焕军事独裁政权执政初期的釜山为背景,讲述了平凡税务律师宋佑硕为震惊全国的“釜林事件”受害学生进行人权辩护的故事。
巴丢草:
辩护人浦志强
荣剑2001:
不同的国家会上演同样的场面,出现同样的勇者,人类就是在榜样的激励下,互相鼓舞,大声喧哗而克服恐惧。
必须向勇者致敬,是他们为我们注入了克服恐惧的勇气!
“岩石再坚硬也是死的,鸡蛋再脆弱也是有生命的。石头最终会化为沙土,而鸡蛋孕育的生命总有一天会飞越石头。”——《辩护人》
时光火焰:
如果你是法律人,一定要去看《辩护人》,不论你是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还是最普通的法务人员,你会在电影当中找到自己,并在现实当中找到方向。
如果你不是法律人,希望你去看《辩护人》,不论你是父亲,母亲,丈夫,妻子,还是儿女,当你的身边出现了宋佑硕式的律师,请理解他,支持他,善待他。
★同一时间,刘志军、谷开来等人宣布减刑
香港文匯報:
【薄谷开来刘志军获减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12月11日,北京高院依法分别作出裁定,认定罪犯薄谷开来、罪犯刘志军在死刑缓期二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减刑条件,故将二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不变。
贝带劲:
官媒欲为谷开来刘志军减刑做舆论引导。给的理由太蠢了,瞧丫列举的这些「类似」
向莉:
今天密集公布刘志军、薄谷开来等人减刑的消息,一方面摆出要大赦天下的宽容姿态。
一方面审判浦志强7条微博罪,因言治罪,抓了二十多位围观群众。
在路边的乞讨的大爷说:连我都看明白了
忙着把人关进去,急着把畜生放出来!
香港律師桑普:
罪犯減刑,無辜判刑,顛倒黑白,天地不容。
书生老田05:
法律的公正性至少要一视同仁,即同样的罪行,在中国不同的法院,应该是近似的审判结果。
可为何一个投毒被判死刑(编程随想注:林森浩),另一个投毒却被判死缓,并又改判无期(编程随想注:谷开来)?
还有一名男子趁ATM出错取走了他人的17万块钱,被判无期(编程随想注:许霆),而贪污上千万的官员却只判十几年。
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国家的法律,一个官员国,一个草民国。
N小时之后:
常说别人双重标准者,自己必定是谙熟双重标准。
现在就是用革命的双重标准对付屁民,保护赤佬。
★网友的其它评论
艾未未:
任何一个政府,将有不同意志和思想的人审判,这在伦理上是穷途末路,是向世界展示自己的绝望和疯狂。
贺卫方:
【法院罔顾法律,伤及法律教育】
某法学教授在课堂上讲:同学们啊,眼下法院判案,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
听此言,一同学怒形于色:请问,何时看法律呢?我不学了!遂掷课本于地。
教授悠悠地说:同学,我看你还是把课本捡起来。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期末考试的时候肯定看法律!
温克坚:
朱承志:
在今天的中国,一个反对党和政府的人如若蒙难,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出来支持他,声援他;
一个口口声声“相信党和政府”的人如若被党和政府拿下,则只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论为可悲的笑柄。
这就是人心所向,这就是大势所趋。
c338ki_selina:
当你发现身边坏人越来越多,当你发现我们环境越来越差,当你发现天上白云越来越少,当你发现小溪水越来越臭,当你发现地上的垃圾越来越多,当你发现口袋的钱越来越少,当你发现市场物价越来越高,当你发现人的寿命越来越短,当你发现正义声音越来越少的时候,不要怨去谁因为这一切,都缘于你我没有担当。
蔚蓝色的心:
等到它们把像浦律这样的都打干净了后,总有一天等它们想再找这样的律师为它们自己辩护时,却发现没有了,最终的结果就是和卡扎菲一样。
而这样的结果也是由它们自己造成的。
Freiheit:
2015年12月14日,史称被缚的浦志强受审日。这一天微信朋友圈被刷屏,推特、微博中浦志强也成为热点。
他秉持公共良心,捍卫公民权利,因义受缚。
我是一片雲:
如果暴力能阻挡向往自由的心,那柏林墙就不会倒;
如果靠维稳就能守住腐败权力,那大清就不会亡;
如果靠洗脑就能一直奴民,那苏联就不会垮;
如果靠封锁就能阻挡世界潮流,那多数国家就不会走向民主;
所有人都知道天快亮了,只有你们还坚守黑暗!
民社君:
当为了伸张正义而不怕坐牢的人越来越多,对一些人来说是麻烦,对另外一些人来说是希望。
一个族群,如果全都只会在邪恶面前噤声,那这个族群的存在就是纯粹浪费资源。
冰欠:
我有一个预感:蒲案可能加快了中国的mz进程
天际流云:
一个“新世界”天然的司法界领袖候选人,无愧。
梦中倒立:
他们正在培养另一个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人——只要浦别在央视上“认罪”。
这二年他们培养得不少了,明年将和缅甸的吴登盛有的一争。
Kristie Lu Stout CNN:
Outspoken Chinese human rights lawyer Pu Zhiqiang is on trial in Beijing.
Cue cartoonist Harry Harrison. ht @QiZHAI
今天下午三点:
被德国纳粹法庭以叛国罪判处死刑的马克·尼姆在法庭的最后陈辞:
“所有德国人都知道天快亮了,只有你们还在坚守黑暗。”
纳粹投降的前一晚,年仅21的马克·尼姆在柏林被德军枪杀。
按照他的遗愿,人们在他墓碑上写下这样一行字:
“当你的祖国被独裁所统治,‘叛国罪’是对你最荣耀的评价。”
WoodenHarp:
事到如今,就怕习总不够自信,就怕习总还给其他常委留一点面子,就怕习总不敢跟日本开战,就怕习总不把耳光亲手打在克强脸上。
应该想尽办法鼓励、激将、挑逗他:你行你赶快上啊!
majunlive:
#浦志强 案应该放在乌镇开庭,浦律师因7条网络言论“获罪”,跟世界互联网大会是同一个系列的东西。
一帮乌贼在讨论怎么统治海洋。
av69:
俺博客上,和本文相关的帖子(需翻墙):
《如何理解“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从“英国古代史”聊到“香港国安法”》
《政治常识扫盲:澄清【言论自由】的各种误区》
《被判“谋反罪”的都是哪些人——“危害国家安全罪”出笼20年随想 》
《每周转载:710事件——全国性维权律师大抓捕(外媒报道及网友评论)》
《每周转载:网友热议“寻衅滋事”和“泄漏国家机密”的罪名》
《每周转载:超级富豪王振华性侵9岁女童(大量网友评论,多图)》
《每周转载:华为李洪元案——工作996、离职251、维权404(大量网友评论,多图)》
《每周转载:聂树斌冤案、死刑犯器官移植(相关报道及网友评论)》
《每周转载:雷洋案第2季——北京检方“不起诉”引发轩然大波》
《每周转载:雷洋案第1季——人大校友离奇死亡引大量网友围观》
《每周转载:辽宁交警执法,司机死在派出所,地方衙门称其“身体发生异样”》
《每周转载:大量网友围观庆安命案,并质疑 CCAV 视频(多图)》
《每周转载:网民围观长沙警方,区伯收到艳照要挟》
《每周转载:关于区伯“被嫖娼”事件的相关报道和网友评论》
《每周转载:汇总未成年人被性侵被嫖宿的案件(38起,附图)》
《每周转载:关于“马三家”和劳教制度(网文若干、图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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